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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DIJIMAO

[城市拍客] 6.20 游行失败的反思12, 温州人教法国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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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7: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欧江情 于 2010-7-29 13:16 编辑

哀悼哀悼!!!

鸡毛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将620和某些社会现象混为一谈,这个混谈除了乱扯谈之外,他最喜欢的是把主次、利弊颠倒!甚至把大事当儿戏戏弄一番,然后,又故意把小事放大,而使主次混乱。。。鸡毛如此用心的作为,还真不明白他的意图何在?一开始时还以为是他的主观,和太自以为是的性格,诱发他发表这种言论。。。现在看来,经这么多帖的对话争论后,他的手法依然如故,可见他已是故意找刺激了!这当然也难怪大家难以容忍。。。


鸡毛发了这么多的帖,我还是因他在帖中的无聊的闲话才注意到的。如今回头再看看鸡毛笔下某些论题中的内容,假若将其全都当作‘屁大的小事’,那似乎也是有点违背良心的!【我主要还是不齿他的笔法】若凭良心结合现实作一结语;鸡毛曾提到过的某些社会现象,其中不少还是值得引以为戒的。。。这些社会现象,虽会在前进的历史大车轮下被碾转压碎,但这部历史大车的前进速度与方向,是否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或许,这些就是值得大家去注意与反思的。。。


请别再次错误地认为;我是在做什么‘老好人’!一个人如果只想用这种手段去哗众取宠,那其结果最终是自取其辱。。。顺便说一句;敢于制止过激言行,也能懂得使迷离者醒悟,能做到这样的人才算得上是智者!





下面学仿鸡毛,也来几句歪诗烂词以致哀悼;



无论是吹牛卖奶,
无论是论坛高卖,
拥有一个自己的空间,
面朝大海,
让思想天马行空格外。


尽管是有何期盼,
尽管是怎样奔忙!
人世的空间正在变窄,
病入膏肓,
将人类生灵涂炭患难!


这世界本来就小,
这世界注定混浊!
不懂远虑本来就不好,
主次颠倒,
别做事后诸葛亮骄傲!


这世事是否颠倒,
这人类会否变好!
自以为是的人可知道?
回首往事,
是否也该为此哀悼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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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13: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地的儿子 的帖子


    那为何在神州大地上的"中国人"的人生安全会比在法国得到更加的保障呢
2008年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9万多。(不包括残废致伤)。占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5%。
很多人驾驶证都是买来的(3000元或者5000元)。连倒车都不会就上路。
国外不安全,那为何神州大地上的当官有钱人要把老婆孩子往国外送?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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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3: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小5 于 2010-7-29 14:53 编辑

我帮大地回答下吧 虽然他可能不认同我 、那是因为中国的交通事故太多了 。神州大地上的当官有钱人 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 是避免他们出交通事故  不知道这样说 能让 鸡毛满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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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3: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蓝星 于 2010-7-29 16:21 编辑

鸭子,你真会扯,中国的人口比例,和法国的人口比例因交通原因死亡,你说谁高谁低
出境外走,是两种制度的原因。难道法国就没有吗?你去查查法国的富豪有几个在法国以外没有末申报的帐户,和财产。萨可奇的好友强尼也去瑞士了,你研究波旁王朝,不会不对法国的的时事不了解吧!
你只对你了解的知识去回答你容易回答的跟贴,你不能回答的跟贴,你就取其中一点来断章取义。你不觉得搞笑吗?鸭子啊鸭子。以前以为你真的有济世之才,现在看来你不过哔众取宠,标名立万,无所不及的可怜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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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5: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地的儿子 于 2010-7-29 16: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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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鸡毛君: 就事论事,你的帖子是在谈法律,在颂扬法国的法律,它是如何的至善至美得尤如一块上等的璞玉般的完美无疵的同时在贬低我们中国人是多么的法盲等等,今天暂且我不去讨论这个问题,只是简单地告诉你,我从没有否定过法国的法律,它有很多值得其它国家去借鉴地方,同时也有它在与时俱进之时有待改善和更新之处,所以法国的法律也不可能是完完美美的,任何东西都有利弊两方面,这,你知道吗?

  " 2008年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9万多。(不包括残废致伤)"之说: 不可以看数量"9万",要想一想中国有多少人?(如果你懂数学的话,应该预先计算一下百分比之后再发这个回帖。) 但你的回帖给我的回答却是牛头不对马嘴,而我在上帖里所指的人生安全是受到人为造成的威胁而得不到的安全保障,(因为你又一次的"反思"是在谈法律),而不是自然灾害,更不是天灾人祸,(这一些应该在有空时,我们去谈谈保险问题),你所指的车祸,和我们走在BLV街上,莫名其妙的遭受袭击是完全俩回事,哪里可以同日而语?

  那为何神州大地上的当官有钱人要把老婆孩子往国外送?
你这是对我的问题答非所问。我在此就不必多说了。LS也回答的很好。

  你还没有回答 毛主席曾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是在什么时候说的?你平常不是很会引古论今吗?去找找看再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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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5: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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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快就找到鸭子了,小心禽流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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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5: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蓝星 于 2010-7-29 16: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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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以毛泽东曾对斯诺说过:'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为依据,武断地认为毛泽东轻视法制,反对以法治国,这是有失偏颇的.事实上毛泽东十分重视法制,强调以法治国.本文拟就毛泽东以法治国思想,谈一点浅见,求正于学界同仁。   一、 重视立法,主张以法治国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十分重视法制建设,主张要以法治政,以法治军,以法治党,1928年夏,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初具规模,毛泽东立即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把土地革命的目的、任务与原则等,通过苏维埃政权用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颁行,作为开展土地革命的法律依据,对推动井冈山地区土地革命的蓬勃开展起了重要作用.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上杭古田主持召开了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案,把党与红军的关系、红军的性质、任务等等都用党的决议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在农村环境里,建设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和一支人民军队奠定了理论基础。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宣告成立,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政府主席.随后,以毛泽东的名义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惩治反革命条例》等法律文件.尽管当时由于王明左倾错误的指导,这些文件大都存在'左'的偏向问题,但它毕竟在以法治国方面开了先河.后来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领导我们党和根据地广大军民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法令,使根据地的各项事业都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和顺利进行。
  在人民解放战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之际,为了阐明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内外政策,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在这篇重要文章中,毛泽东明确提出:'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地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1)从而把建立革命法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到了全国人民面前。随后,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在新中国建立之初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结构形式和基本的内外政策。《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1954年9月,毛泽东主持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主持立法工作的同时,毛泽东还领导组织了各个时期有不同特点的司法机关,逐步完善了司法制度。
  二、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毛泽东一贯坚持的法制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这是以法治国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的法律代表着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不能搞'刑不上大夫'那一套.毛泽东历来主张,在人民内部、干群之间、官兵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起平等的、互助的、同志式的关系.除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许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从他参与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他领导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再到他主持领导制定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贯穿了这一法制原则。毛泽东经常教育党员和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他对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多次提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其违法情形严重者必须给以法律的制裁.(2)1937年秋,他在延安旗帜鲜明地支持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依法枪毙因逼婚不成杀害抗大女学员的抗大六队队长、老红军干部黄克功.建国初期,毛泽东挥泪斩马谡,亲自批准将被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打中,蜕化变质为大贪污犯的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天津专署专员张子善二人处以极刑。毛泽东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经常告诫自己的子女和亲友要遵守政府法令,廉洁奉公,不能搞特权.1948年秋,毛泽东的长子毛岸英要求与烈士刘谦初的女儿刘思齐结婚.当时,刘思齐差几个月不满18周岁,而边区政府婚姻法规定年满18周岁方可结婚。这时,毛岸英已经26周岁了,很着急,几次央求父亲同意他们结婚,甚至请康克清同志去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不仅没有同意,而且还严厉地批评了毛岸英:不要说几个月,就是差一天也不行.他还说:你是毛泽东的儿子,我们的法律你不遵守谁遵守?在父亲的教育下,毛岸英一直等到1949年刘思齐满18周岁以后,才同她举行了俭朴的婚礼.
  三、政法机关执法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这是毛泽东以法治国思想的精髓所在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即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的名义发布过在审讯工作中严禁肉刑的命令.1940年底,在他为党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论政策》中,又一次明确提出:'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3)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所作的讲话中,针对晋绥解放区在土改和整党中出现的乱打乱杀现象,再次重申:'在人民法庭和民主政府进行对犯罪分子的审讯工作时,必须禁止使用肉刑。'(4)建国后,在'三反','五反'运动和镇反运动中,他都多次强调,镇压反革命要有证据,严禁刑讯逼供方法.同时,他告诫各级干部,镇反、肃反工作要慎重,不可草率从事.如果草率从事,错捕错杀了人,会给党和政府造成极坏影响.因此,必须谨慎从事,纠正一切草率从事的倾向,镇压反革命,一定要注意'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5)同时,政法机关要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发现了错误,一定要改正,无论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司法部门、监狱、劳动改造的管理机关,都应采取这个态度'。(6)
  毛泽东还提出,要建立健全的革命法制,必须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乱捕人乱杀人。在1940年他就曾指出:'要消灭任何机关团体都能捉人的混乱现象,规定除军队在战斗的时间以外,只有政府司法机关和治安机关才有逮捕犯人的权力,以建立抗日的革命秩序。'(7)新中国成立后,在镇反运动中毛泽东要求:'全国一切地方…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处理.任何地方不得要求改变此项决定。'对极少数人确应执行死刑的,'为慎重起见,一律要报请大行政区或大军区批准,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分子,需报请中央批准。'(8)他经常告戒政法战线的同志,人头不是韭菜,割掉了就不会再生出来,因此一定要慎重从事,避免杀错人,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对于犯罪分子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毛泽东以法治国思想的一个特点
  革命法制的首要任务是镇压敌人.毛泽东在1948年4月明确指出:'对于那些积极地并严重地反对人民民主革命和破坏土地改革工作的重要的犯罪分子,即那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分子,判处死刑,是完全必要和正当的.不如此,就不能建立民主秩序。'(9)建国后,他又多次指出:'六亿人民的大革命,不杀掉那些'东霸天','西霸天',人民是不能起来的。那些'小蒋介石'不杀掉,我们这个脚下就天天'地震',不能解放生产力,不能解放劳动人民。''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必须实行专政。'(10)只有坚决镇压各种反动势力,才能建立起革命秩序,并将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此同时,毛泽东又指出:光有镇压,一味杀人、捕人会使自己失去同情,不利于革命和建设。因此,必须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在艰苦的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即指出:'应该坚决地镇压那些坚决的汉奸分子和坚决的**分子,非此不足以保卫抗日的革命势力。但是决不可多杀人,决不可牵涉到任何无辜的分子,应有宽大的处理.……对敌军、伪军、**军的俘虏,除为群众所痛恶,非杀不可而又经过上级批准的人以外,应一律采取释放的政策。''这对于孤立反动营垒是非常有效的。'(11)建国后,毛泽东更明确提出,在镇反、肃反工作中,'必须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12)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关于利用矛盾,分化瓦解敌人,争取多数,各个击破的策略思想。
  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对犯罪分子要实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制劳动和思想教育,使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建国40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我们成功地将包括末代皇帝、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在内的大批犯罪分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民,有效地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争取了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五、将群众守法的自觉性与法律实施的强制性相结合,这是毛泽东以法治国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帝国主义的掠夺和长期封建主义的统治,中国不仅经济上十分落后,而且民族文化素质也极其低下,文盲竟占全国总人口的80%.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为何物.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毛泽东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扫盲运动,举办各种类型的识字班,采取各种方式普及文化知识,并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过程中,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宜传活动,据统计,参加宪法草案讨论的人达2亿多人次,占当时全国人口的1/3,由此可见当时对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视程度。通过教育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必要性,有关法律条文的内容,以及遵法守法的重要意义。在大张旗鼓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对人民内部的违法乱纪行为,也依照法律予以严肃处理,保证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毛泽东指出:'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机关的领导者发布各种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没有这种行政命令,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护,这是为人们的常识所了解的.这同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13)
  由于重视法制建设,注意把群众自觉守法与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相结合。注重对遵纪守法意识的宜传与培养,建国后至'文革'爆发前人们都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社会风气良好,治安环境安全感很强,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也得以蓬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总之,毛泽东以法治国的思想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对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工作曾起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今天的法制建设工作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毛讲的这句话是因时因地而讲
难道先人所讲的你鸡毛就永记在心 不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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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5: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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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鹅难寻 赖皮鸭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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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5: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瓯江情的用用

无论
是吹牛卖奶,
无论

是论坛高卖,
拥有一个自己的空间面

朝大海,
让思想

天马行空格外。


尽管

何期盼,
尽管是

怎样奔忙!
人世的空间

正在变窄,
病入膏肓,
将人类生灵涂炭患难!


这世界

本来就小,
这世界

注定混浊!
不懂远虑本来

就不好主次颠倒,
别做事后诸葛亮

骄傲!


这世事

是否颠倒,
这人类

会否变好!
自以为是的人

可知道回首往事,
是否

也该为此
哀悼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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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6: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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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是否说过自己就像个“执伞孤僧”?2008-01-01 09:13:44 来源: 新闻午报(上海) 网友评论 110 条 点击查看

  •   斯诺提及两位定居北京的美国进步人士,说他们的谈话不像毛主席那样坦率。毛主席说(据正式记录):“他们有点迷信,还有一点恐惧,怕说错了话。我不怕说错话,我是无法无天,叫‘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没有头发,没有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友好人士埃德加·斯诺曾三次访华。第三次是在1970年8月至1971年2月。这是他最后一次访华,见闻观感收入他的最后一部著作《漫长的革命》。

本文作者熊向晖先生,曾作为周恩来助理参与当时中美重大外交活动。他认为这些年来一些有关斯诺最后一次访华的记述颇多讹误,本文例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例证之一———关于毛泽东是否说过“我就像一个手执雨伞云游四方的孤僧”进行剖析,借以澄清所涉及的史实。

政论片“严肃精选客观存在史料”?

1990年有关单位拍摄了一部轰动一时的“电视政论片”,其中有这样一段解说词:

1970年,毛泽东再一次见到老朋友斯诺……北京天安门上,毛泽东已被人们尊崇为“神”,就在千百万人流着泪,淌着汗向他山呼万岁的时候,毛泽东忽然对斯诺说:我就像一个手执雨伞云游四方的孤僧。“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社会主义要改革,但路子怎么走?地动山摇的欢呼却使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艰难、孤独和不安。当年,从他面前走过的你、我、他啊,有谁曾体察过这位伟人的心境。

一位评论家发表文章,称赞这部电视片的“艺术特色”,并说它“严肃地精选客观存在的史料”。然而,事实又是如何呢?

斯诺对“和尚打伞”的误读

斯诺确曾在1970年访华。这年10月1日,他应邀参加新中国成立21周年庆典,毛泽东确曾在天安门城楼上和他谈过话。这次谈话的内容,新华社未作报道,但斯诺作了记载,其中并无这部电视片解说词所写的那些话。(此书《漫长的革命》中文版于1975年出版,译者伍协力)

毛泽东确曾向斯诺讲过“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时间是1970年12月18日,地点是中南海毛泽东住处,在场的有担任英文翻译和记录的唐闻生,担任中文记录的王海容。这次谈话长达5小时(曾印发过正式记录),现只介绍与本文有关的内容。斯诺提到个人崇拜问题。毛泽东说,你们美国人才是个人崇拜多呢!你们的国都就叫“华盛顿”。在中国,过去这几年有必要搞点个人崇拜,崇拜过分了,比如什么“四个伟大”,讨嫌!要降温了。斯诺问:搞个人崇拜的人是不是真心?毛说:有三种,一种是真的,第二种是随大流,第三种是假的。

斯诺提及两位定居北京的美国进步人士,说他们的谈话不像毛主席那样坦率。毛主席说(据正式记录):“他们有点迷信,还有一点恐惧,怕说错了话。我不怕说错话,我是无法无天,叫‘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没有头发,没有天”。

对“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一语,唐闻生先直译,后解释,说明“无法无天”意为无所畏惧(在这里,毛主席是针对有人“还有一点恐惧”而说“我是无法无天”,其含义是无所畏惧更为显然)。事后,唐闻生奉命给斯诺一份英文记录。美国《生活》杂志1971年4月30日的一期,发表了斯诺写的题为《同毛泽东的一次交谈》的文章。文中介绍了这次交谈的主要内容。这里只引用该文倒数第二段(斯诺将这段一字不漏地收入《漫长的革命》第七节)。这段(据伍协力的译文)全文如下:

“当他亲切地送我到门口时,他说他不是一个复杂的人,而实在是很简单的。他说,他不过是一个带着把破伞云游世间的孤僧罢了。”

这样,斯诺对“和尚打伞”作了“艺术加工”,以致面目全非。伍译的“云游”二字“雅而不信”,其余均符原文。若按原文的句法和语气,应译为:“他说,他不过是一个孤单的和尚,带着把破伞,漫步在世间”。“孤单的和尚”或“孤僧”,可看作是对“实在是很简单”的描写或延伸。

电视片创作者的灵活“运用”

毛泽东对斯诺讲的那句话,有两种记载:一是正式记录,二是斯诺的文章。两者大相径庭。如作“严肃地精选”,理当去伪存真,但被誉为“运用了一百多年来的有关文献资料”的这部电视片的创作者,却将这两种互不相容的史料融为一体,加以灵活“运用”———且看是如何“运用”的:

(一)该电视片让“毛泽东忽然对斯诺说:我就像一个手执雨伞云游四方的孤僧。‘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忽然”二字似非闲笔,姑不置论。问题是:“说”字之后有两句。第一句末尾加上句号。第二句是不是毛说的?由于那个句号,就有两种可能:是。不是。

先看第一句:我就像一个手执雨伞云游四方的孤僧。这一句半文不白,长达16字,不会是口语(不信?你说说看),更不会出自一向反对党八股的语言大师毛泽东之口,这显然取材于斯诺的文章,但又作了加工。为便于对照,重引伍协力的译文:“他说,他不过是一个带着把破伞云游世间的孤僧罢了”。该电视片解说词把“不过是”改成“就像”,相应地删去“罢了”;把“带着把破伞”改成“手持雨伞”;把“云游世间”改成“云游四方”。这些改动还不打紧,关键是把主词“他”改成“我”。斯诺采用“他说,他……”的表达方式,因非直接引用,留下余地;尽管有错,自己负责。该电视片改成“我”,一变而成毛泽东的原话。如此这般地“再创作”,就不好让逝世多年的斯诺负责了。

再看第二句:“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显然取材于正式记录,但截头去尾,并把“无发(法)无天”改成“无法无天”。作为口语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一旦写在纸上,总要在“发”后加上“(法)”,这是常识。若问该电视片为何这样改?先需弄清第二句是不是被当作毛说的话。如是,与第一句相联,就显得毛语无伦次,愚味无知。如不是,就成为创作者的“主体意识”:“和尚打伞”可能是用来为生造的第一句打圆场;“无法无天”可能是逆毛泽东的原意而用之。《辞海》对“无法无天”的解释是“胡作非为,肆无忌惮“,《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一个个无法无天,我们苦头也吃够了,实在说不出一个‘好’字。“倘创作者意不在此,还可另作解释:据《辞海》,“天”也指“所依存或依靠”,则“无天”可指“无所依存”或“无所依靠”,这与“无法”的通常含义“没有办法”是一个意思。是否如此,且看下文。

(二)下文紧接着是:“社会主义要改革,但路子怎么走?”———这是毛泽东的内心独白?还是毛向斯诺或其他人提出的问题?若是前者,创作者怎会知道?若是后者,有什么“有关文献资料”作依据?这是重大的“政论”问题,不宜一笔带过。据我所知的文献资料,“社会主义要改革”这一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开始酝酿、到1980年代才逐步明确的。如果毛泽东在1970年就探讨“社会主义要改革,但路子怎么走”的问题,则从那以后的中国历史就得重写了。

(三)这段解说词的主旨在于提示毛泽东晚年的“心境”,但笔法曲折,写成“地动山摇的欢呼却使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艰难、孤独和不安”。自1949年开国大典到1970年国庆节前,在天安门广场多次举行过数十万军民参加的集会游行,毛泽东多次在天安门城楼上听到“地动山摇的欢呼”。但创作者告诉我们,毛“从未有过”这种心境。可见,这种心境和这种欢呼不相干(从1971的林彪叛逃到1976年毛泽东逝世,毛再也未在天安门上听到那样的欢呼)。可是在1970年国庆节,毛泽东却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艰难、孤独和不安”了。这部电视片不是故事片,而是政论片,政论总要有论据。这有论据么?有的。1970年来了个斯诺。毛泽东在天安门上“忽然”对斯诺说:我就像一个……孤僧。孤僧当然“孤独”。但“艰难”和“不安”同云游四方、超凡脱俗的孤僧对不上号。这有论据么?也有的。毛泽东“无法”解决“社会主义要改革,但路子怎么走”的问题。

鉴别史料真伪的工作不容忽视

临末,我也谈点“体察”吧。该电视片这一段解说词编织出这样的图像:以1970年国庆节的天安门为典型环境,在“人”与“神”之间划出一道鸿沟,并用“艺术语言”作了鲜明对比———天安门下,“千百万人”向“已被人们尊崇为神”的毛泽东“山呼万岁”,而且是“流着泪,淌着汗”,“地动山摇的欢呼”;天安门上,被尊为“神”的毛泽东“却感到从未有过的艰难、孤独和不安”。为此,就让毛泽东说出他从未说过,也决不会那样说的话,就代毛泽东提出他从未提出而至今也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创作者创作出已被尊为“神”的“这位伟人的心境”,还要“当年从他面前走过的你、我、他”去“体察”;并通过电视,还要当年未从他面前走过的千百万观众去“体察”。从艺术上看,是很有“特色”了,但从政治上看呢?(这是“政论片”呀!)对此,且借用某评论家的两句赞辞提问:这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的立场”、“严肃地精选客观存在的史料”吗?是“没有把历史当做任意打扮的天真小姑娘”吗?

不久,听说胡乔木发现《世纪行》(即该电视政论片,编者注)存在的错误,在他的建议下,成立了由当时中宣部王忍之部长负责的小组,核对史实,修改了解说词,重新配音播放。在这个问题上,我很敬佩胡乔木,也赞成中宣部知错即改的做法。遗憾的是,刊登过《世纪行》原解说词的报纸,没有刊登修改后的解说词。不久前,仍有人引用杜撰的那句话来贬损乃至丑化毛主席。

四年后,《党的文献》副主编田松年向我约稿,我把1990年写成而未能发表的《毛泽东是否说过“我就像一个手执雨伞云游四方的孤僧”?》一文稍加修改交给他,开头只说“1990年有关单位拍摄了一部轰动一时的电视政论片”,文中未提片名、单位名、报纸名及评论者名。该文在《党的文献》1994年第5期发表。这里则着重提供有关史料。从中可以看出,连斯诺这样高尚的人,在特殊情况下也写过不实之词。因此,鉴别史料真伪的工作不容忽视。当然,也不能因此而怀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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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19: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知道楼上俩小子想说啥,长篇大论的复制网上的文章。是不是想说祖国法制健全呀?
不好意思,直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才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现在不是在祖国,有很多事无法可依吗?所以--中国法制不健全,更多的是靠道德在约束,所以要法制建设。我的想法是中国人根本就不喜欢法律,更喜欢道德约束,更喜欢人治,跟欧洲人不同。这次游行中的一些现象证明了我的观点,所以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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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9: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鸭子,中国人靠道德约束加后来的法制,不是很好吗,不像你,连道德也抛弃,夫复何言。因为我们不像你这么会长篇理论,所以只能从别处拉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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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9: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地的儿子 于 2010-7-29 21: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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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嘴里长不出象牙。我长篇大论的复制是告诉你 毛主席曾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这句话的来龙去脉而已,你现在应该知道什么是只知一,不知二的含义了吧?好好地、仔细地读上一遍。以后务必小心发帖,以免误导他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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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9: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鸭子,中国人靠道德约束加后来的法制,不是很好吗,不像你,连道德也抛弃,夫复何言。因为我们不像你这么会长篇理论,所以只能从别处拉过来。依你的水平不会不明白我们发的这两篇贴子的意思吧?毛说的这句话的来历而己。唉,说你百次,都看得起你了,可怜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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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21: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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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我刚刚说过你引用古人或名人章文,如搞不好会对不起他人的!你看看,这么快就应验了!!!


所以,想说什么,还是直接说出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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