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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讲] 回国遇警察野蛮执法怎么办?深圳两少女做法你学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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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21:00:27 | 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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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华人街的大叔 于 2016-6-11 22:08 编辑

          下面视频是深圳两女孩在街头因未带身份证被警方带上警车事件,引起舆论哗然。6月10日晚,澎湃新闻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分局证实,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

         6月10日上午,微博网友爆料并发布视频称,21号在深圳宝安西乡流塘大门口,两名女孩出去逛街,被警察检查身份证,后被强制传唤!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偷偷录下这么一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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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孩起冲突的警察。

         这段时长4分34秒的视频显示,一辆警车上,一名穿警服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后座两名女子发生语言争执。其中一名女孩称“就说了一句我没带身份证”就被强行带上警车,她指出男子执法时未出示警官证,还质问“我们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穿警服的男子回应时语言粗暴,他称“警察盘查是我在执行公务”,“我现在觉得你可疑,你必须配合”,“怀疑我是假的,假的你也得先配合,你怎么知道我是假的”,“我现在调查你,因为你没有带身份证,又不接受调查”,“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

        争吵中,穿警服的男子甚至对两个女孩说:“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我告诉你,你看着吧。”

        该视频最初来自微博@ Daisy-梦冰,发于5月21日14点17分,其在微博中自称是当事女孩之一,并在6月10日中午发长微博讲述了事发经过。

        长微博称,到了派出所,两女孩所有东西被没收,填资料后,视频中与两女孩争吵的警察还是一直用言语恐吓,说要扣留她们24小时,跟那些艾滋病强盗土匪关在一起,在档案里留前科....录资料的警察看不过,就把领导叫过来,(领导)询问了大致的情况后,就放了两女孩。

        博文称,两女孩走出去时,之前与他们争吵的警察依然语言恐吓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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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平安宝安 截图。

        6月10日下午,深圳公安宝安分局发布微博回应此事:我局已关注到网上转发的流塘所民警执法不规范的视频。市局、分局督察部门目前已展开对该情况的全面调查。感谢社会各界对宝安警方的执法工作予以监督和关注。

        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南方都市报记者称,该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满口胡言乱语,连一个公民的形象都不如,公务员队伍用这种语言和群众讲话是及其不文明的行为,在派出所还恶语相加。周兆翔称,设卡盘查没有错,“但是上车之后及到派出所之后不文明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原谅的。”该报称,该民警1968年出生,2012年从部队转业到派出所。

         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次日,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当日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扩大)会议,强调要注重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公安部5月31日还召开会议,强调对涉警舆情,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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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21:10:53 | 看全部
业务不精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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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21:12:09 来自手机 | 看全部
两女孩正在逛街,竟被警察强制带走!“今天就是你自己犯贱!”他还说…
2016-06-11 青田城市网




5月21日在深圳宝安西乡流塘大门口,两名女孩出去逛街,被警察要求检查身份证后被强制传唤,在被带去派出所的路上女生偷偷录下视频,视频中警察与女生发生言语冲突。


与女孩起言语冲突的警察。视频截图

视频如下↓↓


双方争论中,穿制服的警察质问女孩:“你没有身份证,还不接受调查!”“我怀疑你是个男的,你上女厕所干吗?”“今天就是你自己犯贱。”“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

以下是视频部分文字实录:

警察:我就让你学习一下。
女孩:好好好,可以可以可以,我陪你到底。你打了我,我跟你说。
警察:可以,没问题,你去告我打你,我还要铐你呢,我告诉你,我还要关你。
女孩:我们就过一个马路,你就这样强行带我们俩去派出所。
警察:我告诉你,警察盘查我在执行公务,我在执法我不在服务,这是第一个我告诉你。第二个我现在觉得你可疑,你必须配合。第三个别那么罗嗦,你到队里面再说。
女孩:我就说了一句我没带身份证,你就说一大堆过来了。
警察:是,我这里有全程录像你放心好了,我说一大堆过来。我已经表明了身份,在盘查。
女孩:表明了身份,你也没有拿警官证啊,现在穿的警服的人多了去了。
警察:你不懂法律,你就不要在这胡说八道。
女孩:我们是不懂,我们没读书。
警察:脑子有病,我不是警察,我怀疑我是假的,假的你也得先配合,你怎么知道我是假的。
女孩:我们刚刚应该真的是不应该出门。
警察:不要以为是个女孩子就可以不遵守法律了。
女孩:我们哪里,我们刚刚违法了哪一条,你说我们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
警察:妨碍公务。
女孩:妨碍公务。
女孩:我们妨碍公务了,你也可以盘查,我也可以拒绝。
警察:不要跟我争,找律师去。
女孩:找律师就找律师嘛,我看你吃不了兜着走。
警察:不用撑多久,我可以关你24个小时。
女孩:我有时间配合你。关完了我看你怎么说。
警察:没有怎么说,我现在调查你,因为你没有带身份证,又不接受调查...所以我要带你到派出所检查。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我告诉你,你看着吧。


其中一名女孩被拉伤。视频截图

视频中的两名女子数次表示自己正在录音,而车前排两名男子均表示“可以录”“没问题”,穿警服男子还声称,自己也在“全程监控”中。

视频最后,一名女子还在镜头前展示自己皮肤泛红的胳膊,并称系穿警服男子所伤。

据媒体报道,被带回流塘派出所后,视频拍摄者和妹妹被带入一间审讯室“录数据”。在派出所滞留一个小时后,这名女子和妹妹被告知可以离开。

网友公布视频还原完整经过

该段视频最早由微博网友@Daisy-梦冰发布于5月21日,在其发布的微博中,还配有“警察暴力执警,这些话是一个警察能说的吗?素质去哪了!”字样。在这之后,这名微博网友多次转发该段视频。



10日下午,这名网友又在微博上发出了一篇《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言语暴力执法视频完整经过》的博文,博文中这样写到:

很多人在问我5月21日发布在微博里那个<流塘派出所警察言语暴力执法视频>的完整经过,现在我来说明一下!

5月21日,大概中午12点左右,我和我妹妹吃完饭去我姐姐家,经过西乡流塘大门时,被一个所谓的警察(事实是他确实是警察)叫住,当时我们和他的距离应该超过了5米,他说是要盘查身份证。

因为他声音很大,态度也非常不好。我跟我妹妹一下子被懵住了,但还是朝他的方向走近了,并说明我们没带身份证(一般人出去逛街不会随身带着身份证吧)。然后他就说带我们去派出所录数据。因为只看到他穿着警服,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拿扫描身份证的仪器,再加上他说话很凶狠,并受前一个星期网上新闻说大学生被警察打花屁股的影响,所以我表示怀疑他的身份,要求他出示证件,他不肯。

后来又来了一个警察,也一起过来拉扯我,我只好妥协说我家就住在流塘大门上面,回去拿身份证给他们检验。他们依然不肯,其中那个态度非常不好的警察和我妹妹的拉扯有点剧烈,拉伤了我妹妹的手,还说我们妨碍警察执法,怀疑我们是犯罪...最后硬是把我们拉上了警车。

上了警车,我情绪很激动,一下子没明白什么事情,只知道被两个陌生人拉上了车,有点怀疑被绑架了(因为电影《解救吾先生》就是这样一种情况),所以打电话报了警,但是接听的人只是询问了我的姓号以及地址就挂了电话。

警方回应:已获得当事人理解

10日下午,深圳公安宝安分局发布微博回应此事:我局已关注到网上转发的流塘所民警执法不规范的视频。市局、分局督察部门目前已展开对该情况的全面调查。感谢社会各界对宝安警方的执法工作予以监督和关注。


平安宝安微博截图

昨晚8时许,宝安警方公布处理结果: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

零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过诚恳道歉,已获得当事人理解。同时将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



据当地媒体报道,此名民警1968年出生。当事民警昨晚在派出所称,自己是把两个女孩当孩子对待的,自己在部队多年,一方面是要向两人讲为什么要查身份证,另一方面也是要她们敬畏法律,但“举例不恰当声音大”。“老百姓误解我在耍权威,但我的出发点绝不是为了耍权威,如果只是履行职务,在车上一句话不说就可以了。”

什么情形下,
警察可以查验公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形下,
民警可以对公民实施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涉事民警被指多处行为不当
  
“一般不会在马路上随意盘查”

部分网友质疑,“两个女孩好端端走在街上,就被盘查身份证,警方是否太随意?”

南京一名民警表示,对市民进行身份盘查,是民警保障公共安全,履行职责的体现。通常来说,盘查的地点会选择在车站、地铁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在特殊时期,也可能会在闹市区随机抽查。“一般来说,不会在马路上盘查普通市民的身份证,除非对方有犯罪嫌疑。”

上述民警称,在盘查身份证时,民警会手持验证仪器,对市民提供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比对和读卡,当被盘查者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时,可口报身份证号码,在确认无犯罪嫌疑后,即应当放行。“遇到拒不配合的,口头警告无效后,可以带回邻近的派出所讯问。”这名民警称。

“盘查两个女孩,不出示证件属违规”

涉事女孩在网帖中质疑,要求盘查民警出示相关证件时未获理会。“害怕是假警察所以才会抗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而在由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通字(2010)9号2010年1月27日)》中则具体阐释为,民警“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规定,民警在遇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四种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实际执勤中,警察是否必须出示警官证?上述民警表示,通常来说,警服即可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出不出示警官证是自愿”。

“在该起事件中,尽管当事民警身着警服,但对并无违法犯罪嫌疑的两名女子提出盘查要求,并且拒绝出示相关证件,依然涉嫌违规。”

说“关你24小时”涉嫌违规

视频中的民警声称“我可以关你24个小时”,是否涉嫌违规?上述南京民警称,执勤中遇到未带身份证的,一般可以通过口报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如果民警认为确实有必要,可要求被查者配合调查,“一般不超过8小时,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可以申请延长,经批准至24小时。”该名民警称,在未发现犯罪嫌疑时便声称“关你24小时”,已经涉嫌违规。

“戴手串违反着装规定”

有眼尖的网友发现,涉事警察戴了手串。“戴了手串违反着装规定,是不允许的。”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在身着警服时,民警“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该名民警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如果佩戴了与身份无关的饰品,会被批评教育,并责令摘除。

责编:小鱼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南方都市报、新京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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