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街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人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德国新闻资讯 于 2016-11-21 09:19 编辑
Focus讯,如果一对夫妇分居,经济情况更弱的一方(通常是女方)可以得到分居扶养费。这条规定本身的目的在于,防止没有收入的一方在分居后立即陷入经济困境,使其在分居后能够有一段过渡时间,改善自己的经济情况。然而,分居扶养费只需要支付到离婚协议生效为止。
根据德国相关法律,离婚后双方都应各自为自己的收入负责。此法同样适用于已登记的生活伴侣关系(eingetragene Lebenspartnerschaft)。离婚后,不代表一方可以理所应当的向另一方索要扶养费。男方只在特定的情况下才有义务向前妻提供经济资助。
根据民法第1570到第1576条规定,这些特定情况包括:
1. 如果女方在家照顾他们共同的子女,而男方在外工作(相反情况亦可),女方可以在孩子出生后三年内从男方处获得抚养费(§1570 BGB)。如果子女在三岁后仍需要母亲全天照顾,男方有义务继续向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也无需在这段时间内外出工作。
2. 如果女方想为自己更年长的孩子向男方索要抚养费,需证明年长的孩子没有被他人照看的可能性,例如在幼儿园没有名额等等。
3. 如果一方因为年龄、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失去工作能力,那另一方有义务为自己的前妻/前夫支付扶养费。
4. 如果女方完全具备工作能力,无需照料子女,但长期无法找到工作,首先必须接受所有工作(包括兼职工作或MiniJob)。如果女方始终无法找到工作,则须首先证明她的确在找工作,然后可以向男方所要失业扶养费(Unterhaltwegen Erwerbslosigkeit)。如果女方通过兼职和短期打工无法维持开支,男方则有义务支付补充型扶养费(Aufstockungsunterhalt)。
更多信息请参考以下链接:
德国华人街网站编译 【新闻版权属原网站所有,转载注明出处。本文仅作分享用途,如有出入请以原文为准。本文乃华人街德国编辑部原创。文章版权所有,各媒体转载前请联系本编辑部邮箱[email protected],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