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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德国新闻资讯 于 2017-2-10 12:20 编辑
明镜报讯,一名37岁妇女强迫亲生女儿卖淫,被Hildesheim州立法院判处4年监禁。据悉,被告女子Nicole G.曾亲眼目睹并放任她的40岁男友对她11岁的女儿下手。同样被指控的被告男友将面临4年零10个月的监禁。
此案的审理是非公开的。被告女子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指控她的男朋友也参与其中。其男友在法庭上否认了所有指控,并声称这是母女二人联合起来对他进行的陷害。这位先生谎称从未和37岁的被告女子发生过关系,并否认和其存在情侣关系。然而有大量照片证伪了他的说辞。主法官Barbara Heidner表示,母女二人早已经断绝了联系,因此不存在联合陷害的可能。
主法官Heidner在并未透露案情细节的同时强调,受害人的证词非常详细且可信。大女儿在诉说案发经过时潸然泪下。法官表示,大女儿在此案中受到的伤害最大,因为想要将她贩卖出售并且逼迫其卖淫的是她的亲妈。
早在2013年7月,大女儿就已经报警,然而由于青少年法庭没有足够资源,因此将此案审理日期推迟到2017年1月。原告律师Andrea Wegert认为,法庭的这一行为是“一个法治国家的灾难”。因为受害人等待审理的三年中必须记住那些可怕的回忆,而且不能接受任何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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