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出生者,在出生到满18岁都合法定居在意大利(同时有居留和户口(residenza)),在满18岁后,满19岁前,在市政府(comune)做完入籍声明(dichiarazione di elezione di cittadinanza)后的开始获得意大利国籍。由于未成年人的居留是随父母的,出生时至少父母一方有居留才算出生时有居留。在满18岁前居留和户口不可以中断。符合条件的人要在18岁生日后的第二天开始,在满19岁前,去市政府(comune)国籍办公室(ufficio cittadinanza)提出申请。需要填市政府给的表格,在上面贴一张16€的印花税(marca da bollo),200€给内政部的付费收据(在邮局有填好的单子,加上名字和地址就好,付费账户C/C n. 809020 收款方 MINISTERO INTERNO),最好带上所有老的居留的复印件。交完申请,市政府检查条件后(大概3个月)会约当事人签入籍声明。按照2013年8月21号生效的2013年第69号法律第33条: 出生时父母有居留和户口,可是没有及时申报孩子的出生的,或户口有中断的,可以用其他文件证明孩子那段时间在意大利,比如打预防针的证明,学校开的在读证明; 市政府有义务给在意大利出生者在他满18岁前的6个月内通过挂号信通知他的入籍权利,如果市政府没有寄出通知,19岁前的这个期限无限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