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欧贝维利耶住2.3年,孩子上学在学校里吃中午饭,每次收到学校的餐费,都很快付款,有时现金,有支票,今年3月份我收到欧市税务局的信,信上讲,我2O13年4月份和2O14年3月份欠餐费二次共(60+89),后来税务局直接从我银行拿钱(virement).149欧元,3月份拿一次149欧元,拿一次149我可以接受,可是4月份又拿了149欧,另外又拿了二次99欧元(commission opposition tresor public ) 我去门问税务局他们说只拿了一个149欧元,那二次99只银行拿,我又问银行讲是税务局拿了。496-149.还有347欧元税务局跟银行都讲没有拿。放在银行里的钱也不保险,晕,晕,接下我不知道什么办才好,请大家指点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