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enw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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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aha 发表于 2012-8-13 22:44 不该交不该交不该交
我行我素 发表于 2012-8-13 23:00 五年前的杂费还要缴?有没有法律依据?
想爹娘 发表于 2012-8-13 23:35 干嘛要交啊。都是几年前的杂费啊
k78cs 发表于 2012-8-14 10:34 你只要照着合同上的46欧都有交,那就无需理会。反之那你就要付吧!
ange1025 发表于 2012-8-14 11:04 每个月都是按着合同上交的,但是合同是写着PROVISION SUR CHARGES 每月46欧,是不是说的是预付的意思呀? ...
ange1025 发表于 2012-8-14 10:50 是的我也是这个疑问,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
老一代 发表于 2012-8-14 14:09 房东可以问你追讨CHARGE,他有纸张证明寄给你,因为你每个月付的是PROVISION*暂时,临时*,法律规定他有 ...
小飞虫 发表于 2012-8-14 19:40 你要他再写一封详细的单子。。。因为杂费包括很多东西。不是这么一张单子就可以说明的。。。比如是水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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