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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片·五十年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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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1 10: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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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片·五十年代
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怕狼,我怕人。
——杰克·伦敦
一,来了一位名作家
五十年代初,甲市文联从外省调来一位著名的中年专业作家。他的姓名叫郝思斯。对他的过去,传说纷纭。有的说他从三十年代就开始写作,当时还小有名气。后来曾当过编辑,编过刊物;有的说他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在中学、大学任教;还有的人说他祖上行医,他也懂得一些医道。总之,对他的传说有点玄乎。
到了文联之后,他既是专业作家,又挂名担任作协机关刊物《海之花》的编委。郝思斯长得魁梧,双剑眉插入鬓角,完全是北方人的模子。平时他笑容可掬,也没什么架子。他一到甲市,文联就分配给他一间家属宿舍,紧挨着家属宿舍隔壁的一栋房子,是单身的男女宿舍,楼下和二楼是男宿舍,三楼一层的两间是女宿舍。
作协和文联的一些同志十分爱慕这位在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作家,特别是住在单身宿舍的青年和姑娘。他们都想慕名去拜访这位作家,甚至思想偷偷地约定:哪天我们下了班来个突然袭击,一起打上门去,请他谈谈自己的创作经验。
这是一个初夏的傍晚,一群青年男女们在单位吃过晚饭,回宿舍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而漂亮的衣服,七、八个青年和姑娘,一起涌进郝思斯的家。一进二楼,他家的门敞开着,老郝穿着汗衫和睡裤坐在藤椅上,一面对着电扇吹,一面在看晚报。他见到这么多人来看他,显得分外高兴。他为每个人找到自己的座位,给每个人倒一杯茶。他还拿出三把扇子,对大家说:“扇子不够,谁怕热,谁拿去扇。”
“郝老师,我们冒昧来拜访您,主要是来向您请教,您不见怪吧!”一个中等身材,叫金志豪的青年先来个开场白。他是《海之花》编辑部的小说组副组长,是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
“欢迎,欢迎。”郝思斯微笑地说。
接着,小金一一向郝思斯介绍在座的诸位。他指着一个身穿一件白衬衣,灰长裤的俊小伙子说:“他是杨之光,是我们编辑部的小说编辑。”他拉起身边一个做鬼脸的调皮鬼说:“他叫吴一帆,是我们诗歌组的编辑。”杨之光插话说:“他的绰号叫馋鬼,是只小老鼠,你们家有什么吃的东西都会被他吃得精光。”于是引起大家哄堂大笑。在吴一帆邻座的一个瘦高个,他自告奋勇地站起来自我介绍道:“我叫朱奇,是理论组的编辑。”在介绍过程中,郝思斯的目光一直注视着一位长得俊丽,穿着黄色连衫裙,浑身充满着少女魅力的姑娘,可她坐得最远。关于她奇特的罗曼史他也有所风闻。“这位是我们办公室的打字员张美韵。”她脸色白里透红,真像一只红苹果。她站起来腼腆地笑笑。“这位是我们舞会的皇后,芳名叫黄骊。她是我们编辑部的散文编辑。”她听了不好意思地莞尔一笑,并怪嗔地说道:“听他胡说八道!”
“这最后一位叫洪菲,她是我们编辑部的小说编辑。最近她发表了一篇小说,反响很大。”她就是引起郝思斯注目的俏丽姑娘。
“发表在哪里,什么时候拿来让我拜读一下。”郝思斯郑重其事地问道,表示特别的关心。
“写得不好,在您这位大作家面前真是班门弄斧了。”洪菲腼腆而谦逊地说道。
“郝老师,请您跟我们随便谈点吧!”金志豪热情地催促着。
“谈什么呢?你们都比我幸运,生活在新社会,创作的道路也比较顺利。我从小生活在农村,开始念私塾,后来靠半工半读才念完了中学。我父亲是个打银器的工人,他不会干地里的活。我排行老二,老大要念书,老三年纪还小,因此我九岁就跟母亲一起下地干农活。我最害怕的是踏水车的季节。我和妈妈一起踏水车,收工时天已蒙蒙黑。水车的车头就有五十来斤重,车身有七、八十斤重。不论是车头或车身我一个人是扛不动的。因此车头与车身只能分两次扛,如果我和妈妈扛一件,总有一件留在地里没人看守,这样容易被人偷走。而种的地离家又远,起码有二里路。所以每次只好由妈妈先扛着车头回家,我留在地里看守车身。妈妈一走,地里更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诺大的一片田野,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我,偶尔飞过几只离群的孤鸦,发出悲戚的哀鸣,更使我毛骨悚然。我心里害怕极了。既怕蛇咬,又怕蚂蝗,还怕鬼,甚至连自己的影子都怕。我张眼不是,闭眼不是,只得抱头大哭,直哭到妈妈回来,我们才一起扛着车身朝回家的路上走去。由于对农村的生活很熟悉,对农民的生活了如指掌,与他们休戚相关,所以我写了不少反映农村题材方面的小说和散文。由此可见,生活是创作的唯一源泉,也是永不枯竭的源泉。”
金志豪一边听着,一边在思索。他听说郝思斯从小家境不错,怎么会九岁就随母下地呢?他很纳闷。
“郝老师,写小说究竟要掌握哪些要领,请您谈谈您在创作中的体会。”洪菲柔声地问道。
郝思斯谈创作体会谈得津津有味,在座的人都洗耳恭听。郝思斯呷了一口茶,对大家说:
“在这方面要谈的体会很多,今天天气很热,我就谈到这儿。今后我们反正有的是机会,再另找时间,好好聊聊。”郝思斯站起身,随手拿了一条毛巾擦擦汗,又坐回藤椅上。
“啊,今天实在太热了。现在有冷饮吃该多好!”吴一帆一面扇着扇子,一面毫不掩饰地说出了心里话。
“馋鬼!”朱奇嘴上虽这么骂,但心里却颇有同感。
“郝老师,我们要求不高,每人一块中冰砖,我可以当跑腿,义务劳动。”吴一帆进一步要求说。
众人愕然,觉得这样太冒昧了。但只见郝思斯靠在藤椅上,手摸着下巴“呵呵”地笑着,不作任何表示。
吴一帆看他毫无反应,就索性来个降格以求:“那么每个人来支雪糕也行。”
郝思斯仍然面带笑容,支支吾吾不作答复。
金志豪感到这样僵持下去大家都很尴尬,连忙起身告辞说:“今天这么热,我们不打扰您了。谢谢您的指导。”
接着他面向大伙说:“打击回宿舍去吧!”
大家如获大赦一样,刷地起身告辞出来,齐声说:
“谢谢郝老师,郝老师再见!”
“再见!有空过来聊聊。”
走到半楼梯,有人情不自禁地说:
“吝啬鬼!”
“夏洛克!”
二,洪菲与李浩生
洪菲一走进李浩生的宿舍,楼下的大厅就传出悠扬的钢琴声,她就知道李浩生在弹琴,第一句话就问:
“怎么样?眼睛刮痧后感觉如何?”
“好多了。”
“昨天不是我催着你去看,还不知拖到哪年哪月,等瞎了眼你才后悔莫及。”洪菲用温存的怪嗔的口吻说。
“真该感谢你。”浩生无限深情地凝视着洪菲,他发现今天她特别美,虽然穿着一身灰色的列宁装,仍无法掩饰她的俏丽和娟秀。他拉着她的手,情不自禁地说出他内心的话:“小菲,你就是当乞丐,穿破衣服也是美的。”
李浩生出生在贵州贵州省侗族自治州的一个小山寨。小时候,家里穷,他砍过柴,放过牛,也当过学徒。童年时,喜欢吹芦笙等民间歌舞音乐。他念的中学有架破风琴,他经常在这架琴上弹奏和尝试作曲。音乐老师发现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竭力动员家长让他去报考国立甲市音专。但他家里穷得只能给他两只光洋,结果靠老师和同学的资助才凑够了盘缠,仅十七岁的李浩生只身来到上海,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作曲系。原来钢琴基础较差,但他刻苦努力,勤奋学习,人家是“闻鸡起舞”,他是“闻鸡弹琴”,因此钢琴进步很快。他学一年等于别人学三年。他主修作曲,是学校的高才生。在学校里他参加了历次的学生示威游行,还写了一些揭露国民党政府腐败的进步歌曲,因而受到国民党特务的注意。一九四八年地下党组织动员他去苏北解放区参加革命。渡江他随解放大军南下,到了甲市,在市军管会文艺处音乐课工作。
他与洪菲第一次邂逅是在解放初期甲市举行的一次歌咏比赛的授奖大会上。当时李浩生是评委,他年约二十五岁,穿一身军装,脚蹬一双解放军鞋。当主持会议的人宣布这次比赛获优胜奖的是华声合唱团时,上台领奖的竟是一位十八岁左右的妙龄女郎。她穿着十分朴素,白衬衫,藏青的长裤,一付学生打扮。在她白皙的脸上忽闪着一对大眼睛。她最大的特点是满身灵气,并带有一股洋味,这些构成她特殊的风度,让人一见面就留下深刻的印象。当音协主席把奖旗授予她,亲切地跟她握手并向她祝贺时,她落落大方地把奖旗面向观众,浅浅一笑,脸上的酒窝就显露出来,特别迷人。浩生像电击一般,竟对她一见钟情。
于是,浩生经常借口到华声合唱团去指导他们练唱,偶尔也为他们弹钢琴伴奏。他对钢琴造诣很深,技巧十分娴熟。有一次在合唱团员们的一再要求下,浩生为他们演奏了贝多芬的钢琴曲《月光奏鸣曲》,洪菲知道这是贝多芬献给他初恋的恋人的。演奏时,他偶尔面对观众,他的目光盯住洪菲,双眼闪出灼热的光芒,仿佛周围的人都不存在,他只是弹奏给她一个人听似的。他以及其丰满的感情、细腻的艺术技巧,表演了贝多芬这一首“心灵的悲歌”。人人都为他精湛的表演叹为观止。洪菲对浩生是很敏感的,她觉察到他内心的秘密,少女的自尊得到一种满足,但心中却为此而忐忑不安。她衷心地为他天才的表演所折服,对他产生一种爱慕之心。
到了华声合唱团,浩生才知道洪菲是个高中毕业生。她酷爱文学、音乐,也会弹钢琴,并且是这个合唱团的团委副主席。她活泼、能干,颇得团员们的爱戴。
练完唱,李浩生有时邀请几个合唱团的干部一起去吃夜宵,有时也约请他们到他的宿舍去玩。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目的无非是想通过各种机会多接近洪菲。
有一天,浩生和几个合唱团的干部,从汤团店里吃好点心出来,在分手时,浩生主动提出:
“洪菲,我送送你!”
“........”
他们俩默默地走着,甲市夜晚的街灯显得那么暗淡。洪菲心里像塞这一蓬蒺藜,心悸不已。她不知将会发生什么事。
一路上浩生问她中学毕业后作何打算?洪菲回答说,因为两个哥哥,一个上了北大,一个南下。她下面还有四个弟妹,目前仅靠父亲在邮局工作的薪金维持一家的生计,因此她不可能去念大学。她表示将来希望从事文学工作。
浩生心里思忖着,想从事文学工作总得有些作品,于是就问她过去写过小说吗?洪菲说,她在中学时代就喜欢文学,曾写过几篇小说,也翻译过小说。此外,还写过十多首诗。
“什么时候都拿来让我欣赏欣赏。”李浩生欣喜地说。
“不,不,写得不好。”洪菲感到脸上热烘烘的,幸好在晚上,否则一定会被发现她满脸通红。
“你家有钢琴吗?”李浩生为了掩饰她的窘态,故意换了一个话题。
“没有。”
“那你钢琴是怎么学会的?”
”学校里有一架钢琴,音乐老师很喜欢我,钢琴的钥匙总交给我保管。我自己乱弹琴呗!当然有时音乐老师也给我指点指点。”
“我来教你好吗?我那儿也可练琴。”
“那太好了。不过........这太麻烦您了。”
“没关系。”
他们边走边谈,不觉已走到洪菲家的弄口。
“呀,我家到了,谢谢李老师!”
“再见!”
“再见!”
三,爱情引起的一场轩然大波
洪菲就凭她写的几篇小说(包括翻译小说)及十几首诗,经浩生推荐,到《海之花》编辑部当了小说组的编辑(确切地说,应该是见习编辑),试用期为一年。
她经常到浩生处学琴、练琴,经过正规的训练,毕竟与过去不同,她的钢琴进步得很快。
一个初秋的傍晚,她走进放着一架三角钢琴的大厅,她的琴声一响,李浩生就从楼上下来了。今天他脱了军装,换上一套崭新的灰色列宁装,显得特别精神。
他们俩坐在一张琴凳上,他们靠得那么近,他能闻到少女肌肤里所透  出的芳香,它是那么醉人。洪菲练了一会儿琴,浩生突然握住她柔软细润的手,久久不放。小菲由于惊惶、羞涩、腼腆,因而显得更加妩媚。
“我后天要到某地去深入生活,搜集民间音乐,估计要一个月才能回来。你可以照常来练琴,我已跟这儿打过招呼。至于我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写信告诉你。”
........
练好琴出来,浩生送她回家。一路上他给小菲布置功课,一再叮嘱她要改变手型和指法。在她家弄口,浩生依依不舍地与洪菲告别。对浩生来说,分手一个月似乎是一个世纪似的。
李浩生走后,小菲每天除了上班,每周三、周日晚上去练唱外,傍晚依然去练琴。过了十多天,她就按捺不住,心里默默地期待着浩生的归来。
洪菲的初中时代就酷爱文学,自初中到高中,她的语文成绩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她的作文每篇都得甲,老师经常把她的作文读给全班的同学听。她非常喜欢阅读古典名著,真是视书如命。解放前由于家里穷,买不起书,她自初中起大部分的业余时间都泡在离家不远的一家书店。她贪婪地一本本地读开架上的书,今天看不完,她把页码记下,明天再继续看下去。因为她经常光顾这个书店,店员几乎都认识这个梳着两条小辫子,面容秀丽的小姑娘,并对她产生了好感。她对文学的入迷程度,也使他们深受感动。别人都是站着看开架的书,唯独她得到特别的优待。每次她来到书店,店员会递张小板凳让她坐着看书。
她从小就喜欢许多中外的著名作家,阅读了他们大量的名著。她的青少年时代几乎沉湎并生活于这些艺术大师们的作品中,她为作品中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有时她幻想自己是普希金笔下的达吉雅娜,她不仅感染了达吉雅娜的“忧郁、沉默和孤傲不群”,并学会了像她那样用幻想点缀自己的生活。她曾想象自己像达吉雅娜一样拿支鹅毛笔,用一颗灼热的心为自己心爱的人写一封情书。可惜她的白马王子还未出现,但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绝对不是奥涅金型的。她觉得奥涅金太道貌岸然、玩世不恭,并且虚伪透顶。他不配赢得达吉雅娜的爱,最后他只能成为一个“多余的人”的形象。《简爱》中,简在劳渥德慈善学校,与海伦的真挚、忠实的友谊,是她少年时代百看不厌的章节,特别是海伦临死的前夜,简偷偷地溜进她的房间,和海伦睡在一起,简用胳膊紧紧搂住海伦,在互道晚安之后,她们相互接吻,然后纷纷入睡。第二天人们发现简的脸靠着海伦的肩膀,她的胳膊搂着海伦的脖子。简睡着了,而海伦却死了。海伦的死以及简与海伦至死不渝的友谊曾震撼洪菲幼小的心灵。从此她渴望真挚的友谊,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真谛。这些文艺作品给她影响最深,甚至影响她的一生的要算是屠格涅夫的《前夜》。也许书中女主人公叶琳娜的正直、善良与真诚与洪菲的气质十分相似,而男主人公英沙罗夫正是小菲心目中所崇拜的白马王子。如果在她的生活中出现像英沙罗夫这样崇高的革命者——为了自己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忠于自己的誓言,他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竭力隐藏个人的感情........她也愿意像叶琳娜一样为他奉献自己忠贞不渝的爱情,并为他作出一切牺牲。
洪菲深深地知道李洪生在悄悄第爱上她,而她自己都弄不清最近这种神志恍惚,心神不宁究竟是不是爱情。她从未体验过,因此自己也捉摸不透。她明白李浩生既是知识分子,前不久还是个革命战士——一个从解放区来的革命者。但她总觉得他们之间隔着一道深深的沟  :一个是先知先觉者,一个是后知后觉者;一个是解放者,一个是被解放者。她感到自己确实与他不那么般配。经过一番思考,她很快地否定了这个事实,觉得他们之间产生爱情,是不可能的事。但李浩生的影子却时时出现在她的脑际,使她无法摆脱。
出于女性的矜持和自尊,她竭力克制内心感情的波涛。深深隐藏着这不可捉摸的秘密。
有一天,她突然收到浩生的来信。信上说:
小菲:
我已于十七日提前返沪,有要事与你商谈,请你于十九日晚到我宿舍来面谈。
浩生
她屈指算来,浩生只去了二十天就回来了,究竟出了什么事?她木讷了半天也想不出各所以然来,莫非他病了?她知道他患有眼疾,痧眼很厉害,这是由于解放区条件差,平时多用河水洗脸的缘故。她一直催他上医院去治疗,他总推说没空。
吃过晚饭,她梳洗了一番,穿上她新编结的红毛衣,急匆匆地去找浩生。这是一个绚烂的秋天,也是一个凋零的季节,但天气很爽朗,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叶飘落满地。洪菲脚踩着枯叶沙沙响,觉得别有一番情趣。她心想怪不得普希金喜欢秋天的季节。他说过:“秋天,清澈而凉爽,有飘零的美。”这话不假,她颇有同感。
她带着既迷惘有欣喜的心情走着。当她走到浩生宿舍的胡同口,就听到远远传来热情洋溢的钢琴声。她听出这是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也知道它是贝多芬献给他“不朽的爱人”的。
当洪菲走到钢琴旁,与浩生并肩坐在一张琴凳上,浩生才从《热情奏鸣曲》的梦幻中醒悟过来。
“小菲,今天我一个下午都在等你,但我知道你只有晚上才有空。”
“你怎么提前回来了?”洪菲急切地想得到答案。
“这次我到乙市收获很大,收集到不少民间音乐的素材,有些老艺人还唱民歌给我听,我都记了谱。本来还想呆下去,后来发生一件事,迫使我不得不提前回来。”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小菲情急地问道。
“我住在一个文工团里,晚上经常和那些文工团员们一起唱歌、跳舞、聊天。他们要我把过去写的作品弹给他们听,还要求我为他们表演钢琴独奏,所以与他们混得很熟。”他停顿了一下,双目注视着小菲,看着她期待而焦急的目光,他无法想象谈完的结果将会是怎么样的。接着他继续往下说:
“有一天,有个跳舞的女文工团员,到我的住处来,她当面交给我一封信。她年龄约二十四岁,身材苗条,人长得还不错。你看,这是她给我写的信。”
李浩生同志:你这么年轻,有这样的革命经历,还写过不少革命歌曲,并弹得一手好钢琴。这几天我内心很不平静,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很短暂,但我羡慕你、崇拜你,禁不住爱上了你。如果你也爱我的话,希望你能跟我订婚,请你于两天内给我答复。
洁如
“第二天,我把她找到宿舍来,告诉她:你对我的感情我很珍惜,但我不能跟你订婚。因为我们相互并不了解,也缺乏感情基础。如果草率决定,也许又会酿成另一个爱情的悲剧,那将会给你增添精神上的创伤。我不忍心伤害你,请你原谅!她听了哭得很伤心,苦苦哀求我答应她。我从未见过这么大胆的女性。于是我只好决定第三天就返回V市。她和几个文工团员一起把我送到火车站,我看到她毫不掩饰地泪流满面,双眼红肿,与我依依惜别。”
听完这件突如其来的“爱情”,洪菲如释重负,她矜持而细声地说:
“这是你自己的事,完全可以由你自己决定,何必要找我商量?”
“不,小菲,洁如给我写那封信,我就想到你。为了你,我也不能答应她。说真的,打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抑制不住自己。你长得很美,具有东方女性的气质,而且聪明、能干,追求你的人一定很多。但我不能失去你,我赶回来就是要告诉你,自从知道世界上有了你之后,我不可能接受任何女性的爱。”他握住小菲的两只小手,眼眶里蕴藏着一团烈火,简直要把她拥抱起来。“本来我早该对你说了,但总觉得时机还未成熟,早说了不好。可这件事促使我非说不可。否则我将来失去你,就等于毁了我自己。就像一个生活在地下室的人一样,终日见不到明媚的阳光。”
面对这种奇特而真诚的爱情表白,它来得这么突然,洪菲毫无防备的,她无法自持了,眼泪如泉水般地涌了出来。
洪菲直率地谈了他们之间存在的沟  ,已经他们政治上的悬殊。
“这成不了我们爱情的障碍,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可以缩短的。”浩生斩钉截铁地回答。“小菲,你不要把我看得太高,我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人。
“不,你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音乐家,而我........”
“小菲,你不要想得太多,关键是我们在相爱。两人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对方,这是爱的魅力,是无法回避的。”
他用手抬起洪菲的脸,只见她双颊绯红,一双明亮的眼睛里仍含着泪花。他把她拥在怀里。小菲全身燃烧,全身颤抖,她浑身酥软地投入他的怀抱。她闭上眼睛,全身心都为之震撼。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她早已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自从他们的关系公开之后,在家庭、亲戚、朋友和同事之间引起轩然大波。不论是男女老少,不论是结过婚的,或没结过婚的,有的出于好意;有的出于嫉妒;有的莫名其妙的心理上的不平衡........都纷纷议论,并提出许多非议。
首先是父母提出反对,他们觉得漂亮的掌上明珠应该找一个各方面条件要比浩生强的对象,而浩生相貌平平,身体又羸弱,感到配不上他们家的小菲。
洪菲反驳道:关键是有爱情,讲条件还有什么爱情可言?
有人说:一个“土八路”,一个“洋姑娘”,怎么能“土洋”结合?
爱是不管该不该,发生了就没办法阻遏。
有的人不怀好意地说:“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
洪菲心里想:他总不比贝多芬丑吧!如果贝多芬的第一个恋人淇丽哀或他的“不朽的爱人”丹兰士能始终不渝地爱他,给他以爱情的力量,那贝多芬后来的耳聋、双目失明,至少能推迟数年,如果他不是经受一次次失恋的打击,贝多芬还会在人类的音乐宝库中增添更多不朽的乐章。浩生固然不能与贝多芬相比,但我也不能毁了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音乐家!
有人还说:“除了有点才,要貌没貌,要钱没钱,是个标准的穷光蛋。”
小菲心里默默想着,他多像英沙罗夫。他曾对叶琳娜说过:“你知道我贫穷,几乎是个乞丐?”对那些好心劝导或恶意中伤的话,洪菲总坚持自己朴素的观点:“无产者最光荣,我又不是在拍卖自己。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是最可贵的,长得英俊,家里家财万贯,是个花花公子,有什么幸福可言!”
有的人(浩生的朋友)说:“你应该选择洁如,洪菲是个资产阶级小姐,最后总会把你抛弃,你俩的结合最终是个爱情悲剧。”
浩生不相信这些鬼话,他清楚地知道小菲是个正直、善良、真诚的姑娘。他信得过她。
对人们这种恶意的诽谤和污蔑,洪菲由衷感到愤懑。她暗暗地起誓:他是我心目中的英沙罗夫,我要像叶琳娜那样,不仅忠实于她的爱情,还要忠实于他所从事的革命事业。
“啊,是谁窃去了我十九岁骄傲的心。”她想起大诗人何其芳在一首诗中写的句子,它曾打动过她一颗少女的心。面对这么众多的非议,她决定不再向他索还,并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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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1 10: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母亲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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