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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最近越来越多的所谓的【公开】【曝光】帖子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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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4: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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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ighLander 于 2021-3-4 14:36 编辑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在论坛里便有了这所谓的【公开】【曝光】某某人做了什么坏事的帖子,有很多都是把别人的姓名地址照片等等个人隐私公开出来,更过份的便是把别人的福利卡和如居留或驾照的证件也公开出来,这行为是违法的~~~


肚子太饿了,先去烧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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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4 14: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ighLander 于 2021-3-4 22:39 编辑

Article 226-1
Est puni d'un an d'emprisonnement et de 45000 euros d'amende le fait, au moyen d'un procédé quelconque, volontairement de porter atteinte à l'intimité de la vie privée d'autrui :

1° En captant, enregistrant ou transmettant, sans le consentement de leur auteur, des paroles prononcées à titre privé ou confidentiel ;

2° En fixant, enregistrant ou transmettant, sans le consentement de celle-ci, l'image d'une personne se trouvant dans un lieu privé.

Lorsque les actes mentionnés au présent article ont été accomplis au vu et au su des intéressés sans qu'ils s'y soient opposés, alors qu'ils étaient en mesure de le faire, le consentement de ceux-ci est présumé.

Article 226-2
Est puni des mêmes peines le fait de conserver, porter ou laisser porter à la connaissance du public ou d'un tiers ou d'utiliser de quelque manière que ce soit tout enregistrement ou document obtenu à l'aide de l'un des actes prévus par l'article 226-1.

Lorsque le délit prévu par l'alinéa précédent est commis par la voie de la presse écrite ou audiovisuelle, les dispositions particulières des lois qui régissent ces matières sont applicables en ce qui concerne la détermination des personnes responsables.

第226-1条

通过任何程序,故意侵犯他人私生活的隐私的行为将被处以一年的监禁和45,000欧元的罚款:

1°未经作者同意,捕获,记录或传播以私人或机密身份发表的言论;

2°未经私人同意,通过固定,记录或传播个人的图像来进行拍摄。

如果在有关当事方的视力和知识范围内进行了本文中提到的行为而没有他们的反对,则当他们有能力这样做时,即应征得该当事方的同意。

第226-2条

同样的处罚应适用于保存,公布(发帖者)或让其持续公布(华人街)让第三方(意指其他完全不相干或是对此完全不知情的人)知道或以任何方式使用通过第226-1条规定的一种行为获得的任何记录或文件。

当有机构(这里指的是允许这类侵犯隐私的行为发布的机构/网站)通过书面或视听媒体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时,该法律适用于该机构的法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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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4 14: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26-1条
通过任何程序,故意侵犯他人私生活的隐私的行为将被处以一年的监禁和45,000欧元的罚款:
2°未经私人同意,通过固定,记录或传播个人的图像来进行拍摄。

第226-2条
同样的处罚应适用于保存,公布(发帖者)或让其持续公布(华人街)让第三方(意指其他完全不相干或是对此完全不知情的人)知道或以任何方式使用通过第226-1条规定的一种行为获得的任何记录或文件。

看看如果被曝光隐私的受害人如果上告的话,发帖者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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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0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ighLander 发表于 半小时前
第226-1条
通过任何程序,故意侵犯他 ...

有时候 有些人 太不脸了 要不然大家都是中国人 何必做的这么难看呢

来自: 华人街手机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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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1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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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4 15: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在老婆的令下煮意大利粉给我和儿子吃,刚刚煮好,吃完会把我的帖子写完,我对这该如何曝光的事情是有一些提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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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3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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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35: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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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4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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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4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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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6: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要讲法律就要有法律的严谨,对法律条文的翻译就必须严丝合缝不可遗漏更不可出错,但我发现楼主的翻译不够准确严密,因翻译不准确使人误解也是不可取的。依法做事是必须的,作为吃瓜群众的我只懂遵守,议论或者指点那我太不够格了,说完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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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4 16: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ighLander 于 2021-3-4 16:17 编辑
慕容残雪。 发表于 2021-3-4 15:30
你的那个帮恢复贴是因为你的说的很拽我看不下去,你说的话和语气意思就是说华人街没有你不行,本来是要收费 ...

一事还一事。

你要和我争辩我无所谓,来就来吧,说到争辩说道理我还真的从来没怕过谁~~~但是最好不要把战场带到到处都是,就在相关的帖子里说就好了,我看到了的话是一定会回复你的!!!
你那里看到了我说过华人街没有我不行?你到底会不会看中文?

我说的原话是:我之所以肯花费那么多的时间与丢那么多的心机下去,是为了帮助尽可能多的人,而不是单独为某一个人服务的,如果只是为了单一个人服务的话,那我就好像被人雇佣了一般,我可不愿意白白打工,我可是会收费的,而且我的工资并不便宜~~

我有说过我本来是要收费的吗?我是说如果我不是为广大的街友服务,只是为了一个人单独服务的话,我就不会白白打工的,我是要收费的,你怎么就理解成了 【本来是要收费的,那你为何不收费】你的中文理解能力真的是有问题!!!

至于说【刚开始还说一天挣300后来改过来说不便宜,】因为我觉得如果我说我在疫情之前日挣300欧元有点盛气凌人,再说日挣300欧元也没什么了不起,故此我就改了,改为不便宜就算了,以你这种对中文的理解能力,不能明白我改了这段话的意思我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也根本不用跟你解释什么叫做自己写出来的作品,其实就是自己的心意和心血,你这个人根本就不懂这一套,故此你不懂得珍惜,你有权选择让别人不珍惜你的文章,你有权让别人可以随意践踏你的作品,更有权让别人可以随意删掉你的心血,但是我不可以!!!

你懂了吗?我没有向你指手画脚的说你应该怎么怎么做,我不来批评你既然说自己的法语不错,但对同胞们遭遇困难却从来都不回答,还在这里沾沾自喜,我还说我欢迎你来帮忙,甚至乎我的面子都不要了愿意拉下脸来求你来帮忙大家,只是希望你能为大家出力,而就算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对你做出任何的指责!!!

那你为什么来批评我这个肯为大家做事的人?我不愿意我的文章,我的心意/心血被人用完就删,碍你什么事了!!!

大家都是在这里的街友用户,我发觉了我的回帖内容在全无触犯版规法律的情况下被要求删除而且我已经进不去了拷贝了,这些回帖并不是那些谈天说地的闲聊,我难道就无权请求管理员帮我恢复原帖,好让我有时间把我的心血拷贝留底,以备将来容易寻找以便可以再度恢复有相同问题的街友??

我发觉你的思维很霸道,你觉得不必要的东西别人就不用做了,更不能去争取,口口声声的都是在指责他人。

就从你在我这内容毫不相干的帖子里来回复我指责我在另一张帖子里提出的要求,完全不看这里是否正确的回帖子的地方,完全不理会不尊重别的街友会不会根本就不知道我另一张帖子的内容,就在这里大肆批评,就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了!!!

你已经毁了我这张帖子的内容了,你把我这个主题是很严肃的讨论帖子变成了我应不应该向管理员恢复我的帖子的吵架帖子了~

当然了,你哪里会在乎这些,你不会在乎这里的街友是否有困难需要帮助,你更不会在乎你有没有把别人的帖子毁掉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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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4 16: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ighLander 于 2021-3-4 16:51 编辑
行无止境 发表于 2021-3-4 16:06
既然要讲法律就要有法律的严谨,对法律条文的翻译就必须严丝合缝不可遗漏更不可出错,但我发现楼主的翻译不 ...
没事,我是做出了一些修改,但是还是尽量顺着这法律条文的意思改的,因为google翻译来的效果不好,有些翻译出来的字句在中文里是全无意义的,故此我就删改了一些,当然我没有说我是翻译界里的权威,我翻译的就一定是对的,更不排除我的理解能力有限,误读误判误翻译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有街友发现了我有任何翻译错误的地方,我是很欢迎大家对我提出指证的,总是需要有肯去做事情的人先来开始的,我不介意被别人给意见或是批评,只要能把我对这里的一些不正确的(我认为)做法指出来,并让大家知道这样做有可能会面对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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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6:27: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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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4 16: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慕容残雪。 发表于 2021-3-4 15:41
最后一个问题是 比如我现在问你某某某医生或者什么办纸张的局在哪里,你今天跟我说了,那么过个一年两年这 ...

我指的是一些我用心写出来的关于法律的条文,或是一些劳工法例,又或许是建议一些被人欺负的街友该如何如何去维权的做法,就如同我那要求被删的的回帖一样,因为那街友并没有说清楚自己的情况,我是尽量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列出来让那不知道该怎么做的街友可以因自己的情况而作出适当的措施,这些都不会因为时日的消逝而变的全无效果甚至乎会变成害人的回帖!!!

你举出来的这些【某某人问的什么什么地址或是什么局在什么地方】的例子,就真的是贻笑大方了,我会为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大搞而特搞?我会为了这回复不超过我30秒时间的帖子较真???你也真的太看不起我了~~

你真的以为我会在有街友提问这类问题的时候去翻我N年以前的旧回帖,光是寻找细读以前的帖子就不知道要花费不知道多少的时间了,来找这个不知道还存不存在的医生或是什么机构的答案来回复街友?你以为我像你那么聪明的?你以为我是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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