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份寄的转长期居留,因为寄的时候没有给按手印时间,后来寄来一份今年八月按手印的信,并且显示只缺少无罪证明(当时信封里什么材料都放了,只差住家合格证明),我以为他们弄丢了所以又去办了一次,这次按手印居然又叫我补stato di famiglia,最后的cud,住家合格证明。去年寄的居留cud是前年的(收入已达标),那这次补的话可以再用前年的吗?还是必须要去年的(疫情期间应该没达标)。stato di famiglia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吗?从寄到按等了差不多十个月了,而且当时寄来的信里也没有要求补那些材料,现在办住家合格证明最起码要等一个多月。
现在去comune打出来的stato di famiglia 和 certificato di residenza 是一起的,如果只有我需要,上面就只有我一个人名字,住家合格证明是因为当时办的时候手续不完整,然后等不及就先寄了材料,后来信寄过来也没叫我补,以为不需要就没有再办了,只写着缺无罪证明(这个当时我也已经放进去了,stato di famiglia那些必须的材料都放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又要补,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