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开始一直贴我居留上,这次放我老婆那里转长期。我记得按手指印的时候当时已经有签过一张什么同意书了。 现在已经发信息叫去拿居留了了,老婆和孩子今天去拿的时候警察局又说要我签什么放弃书,并让我下个星期去拿居留。我问他是不是ATTO DI ASSENSO PER IL RILACIO/RINNOVO DEL PASSA PORAO/LASCIAPASSARE DEL FI GLIO MINORE 我说直接签给你就是了。警察局又说不是。请问你们有碰到这样的情况吗?这要签的又是什么?最后还要我老婆和孩子去的时候整本护照复应件带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