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犹主义是指仇恨犹太人和犹太教的所有行为。它像一个箩筐,可以将受批评者感到不舒服的任何东西装入其中并定性,因此也像一个保护伞,使得掌握“反犹主义”定性权的人,几乎可以对所有批评弃之不顾。写这篇文章是想说明一个问题:至少在中国,我们不希望有人挥舞“反犹主义”的大棒,禁止或屏蔽所有对犹太人和以色列的批评。尽管犹太人在西方历史上有过巨大而惨痛的经历,但它充其量只能使犹太人在施害者及其后代面前获得不受批评的特权。对于世界上其他没有迫害过犹太人的国家和民众,犹太人和以色列从来都不是绝对正确的存在,因而从来不具备舆论批评的豁免权。
中国社会整体上并不存在反犹主义。自以色列建国以来,中国对于犹太人或以色列基本是友好的,即便谈不上紧密,也肯定谈不上仇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追逐财富的趋势,犹太人、犹太教某些经典甚至成为中国很多流行书刊的长期膜拜主题,中国某些区域擅长经商的人,也常常自比或被他人比作“中国的犹太人”,这一比喻在中国毫无贬义,甚至是自豪或夸耀。如果说中国有“反犹主义”的迹象,那一定不是中国自发的而是外来的。因此,有必要讲讲反犹主义的由来。
反犹主义完全是西方文化的产物。犹太教曾经是唯一的一神教,在与多神教共处时期,虽然会有矛盾,但正因为多神教的宽容,可以容纳犹太教的一神,因此,尽管有矛盾,却达不到反犹主义的仇视程度。只有当新的一神教产生后,反犹主义才真正形成。基督教是反犹主义的大本营,原因很简单,基督教认为是犹太人杀害了他们崇拜的上帝之子耶稣基督。基督教认为耶稣是神,犹太教认为耶稣是人。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基督教并没有消灭犹太教,而是把犹太教当做一个受神惩罚的反面典型,靠树立一个永久敌人的方式,来巩固自己的信仰。反犹主义的确是因为基督教而绵延不绝、蔚为壮观。伊斯兰教是基督教之后又一个一神教,由于伊斯兰教对于犹太教、基督教都有继承性扬弃,因而对于基督教的一贯反犹也有反思和抵触。简单说,伊斯兰教当初反犹绝没有基督教那么强烈。例如伊斯兰教鼎盛时期,在其占据的现今西班牙地区,犹太教与穆斯林可以和平共处,创造了当时欧洲最繁荣的文化。在其他地区伊斯兰教虽然对犹太教也有歧视,但程度比基督教仇视犹太人、犹太教要轻得多。
反犹主义的第二个重要来源是欧洲诞生的民族主义。如同极端一神教歧视、排斥乃至消灭异教徒,极端民族主义把歧视、排斥、消灭的对象从异教徒改为污染民族血统的外族、异族。在这一变化中,犹太人成为一个特殊的存在——它到底是教徒的集合体,还是血统封闭的民族?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牵涉到当今以色列国家行为的理论逻辑。
一般认为,由于犹太人不传教,又被欧洲排斥通婚,因此,犹太人似乎是一个血统封闭的独特民族。事实上,这个观点并不正确。犹太教所谓不传教,只是在基督教占据主导地位后不允许其传教而已。伊斯兰教对此也类似。从历史线索来说,只是在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后,犹太教才在基督教控制地区被禁止传教。伊斯兰教迅速崛起后,也抑制了犹太教的传教。换句话说,在西元5世纪之前,犹太教在后来被基督教占领的地区实际上有很多传教;在西元10世纪之前,在后来被伊斯兰教占领的地区,犹太教也有很多传教。传教即不同民族、部落都能成为犹太教徒。因而,当今全世界的犹太人并不是一个血统纯正的特殊民族。例如很多黑人犹太人的存在就直接说明了这个问题。而且,当今以色列法律认定母亲为犹太人其后代亦为犹太人,这种判定与世界上通常判定民族血缘、种族血缘的标准很不相同。因此,当今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并非一个血统纯正的特殊民族,而是早期向多个民族、部落传教后形成的犹太教徒群体,在受到基督教、伊斯兰教不同程度抑制后,不得不自我封闭的信仰群体。欧洲不少学者早已指出这个结论,很多犹太人自己也认可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带来的相关推论是,历史上某些犹太人实际上放弃了犹太教,皈依其他一神教,从而在民族主义兴起后,不再被认定为犹太人。
但是,犹太人是一个特殊民族的结论后来被犹太复国主义接受并强调。原因大致如下:欧洲宗教战争后,确立了民族国家的原则,后来被简化为“民族自治”,通俗地说就是,国家主权的边界不再以教徒的信仰统一为原则,而是以民族身份为主权标志。即便有些国家指定了国教,但仍是以民族成分为首要原则。这一主权原则的转变虽然避免了惨烈的宗教战争,实际上属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仍有很多弊端,因为世界上民族的复杂性绝不亚于宗教的复杂性,民族战争由此取代了宗教战争,成为欧洲近代引向全世界的大规模流血冲突的根本原因,两次世界大战是其典型代表。
那么,犹太复国主义为何接受并强化了犹太人是一个独特民族的观点呢?某种程度上是无奈,是被迫。因为欧洲各国民族主义都排外,种族主义排外更彻底。基于基督教一以贯之的反犹传统,在欧洲民族主义兴起后,欧洲各国几乎不约而同地将原先的宗教仇视转变为民族仇视,犹太人仍是各国民族仇视的普遍对象。这种转变既方便又快捷。事实上,欧洲民族主义鼎盛时期,某国犹太人已经成为某国公民,在战场上与敌对国家的犹太人作战,并非罕见。然而,即便很多犹太人愿意效忠某个民族国家,依然得不到公平的待遇。例如发生在19世纪末的法国德雷福斯案件,法军上尉德雷福斯仅仅因为是犹太人,便被诬陷充当德国间谍,全法国为此分裂成两个阵营。虽然宗教改革后,某些新教教派对于犹太人的态度有所改变,但基督教仇视犹太人的反犹传统,很难转瞬间消失,基督教反犹主义的强大历史惯性与民族主义信手拈来地将反犹视为民族凝聚的手段之一,使得犹太人在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意识形态占据主导的近代欧洲,处境更为艰难。
部分犹太人由此意识到,要获得公平待遇,只有成立自己的国家,自己拥有主权,才有可能。因为“民族自治”是西方提出的另一个强大观念。在此观念下,一群信仰相同的教徒没有权利组成自己的国家,只有血缘相同的民族才有资格成立自己的国家。犹太人只有坚定地认为或证明自己是一个特殊民族,才有可能拥有建立自己国家而不再受歧视和生存威胁的可能。因此,犹太复国主义的理论基础、理论内核实际上与歧视他们的欧洲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包装的反犹主义是一致的,都把民族纯洁当成重要原则。然而,由于犹太人实际上不是一个民族,以色列科学家至今也没找到所谓犹太民族的特有基因,因此,以色列在认定是否犹太人时,采取了血缘标准和信仰标准共同有效的混合原则。对此,我并不认为犹太人比欧洲其他民族更坏,我只想说,犹太人是欧洲几千年野蛮政治的牺牲品。今天,欧洲人为了自己的所谓良心,用别人的东西替自己赎罪,使得历史上曾经与犹太人较好相处的穆斯林无法接受,犹伊矛盾超过了曾经最为深刻的犹基仇视,说到底,还是基督教世界
我不认为中国存在反犹主义。如果有,也是受基督教以及欧洲民族主义影响的结果。纵观历史、横查世界,基督教是反犹主义的真正源头,西方文明是反犹主义最强大的源头。即便二战以后,梵蒂冈为自己长期歧视犹太人做了道歉,但是,道歉并不深刻。犹太人也不满意。况且,基督教世界给犹太人造成如此巨大的灾难,却不愿拿出真金白银来补偿犹太人,只是借花献佛,慷他人之慨,自我脱身,麻烦外移,转嫁矛盾,也令人不齿。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别人为何替基督教世界背锅?犹太人问题是西方文明几千来没有解决的病根,是西方政治理论、政治实践内在矛盾的集中体现,其毁灭性隐患,至今没有清除。欧米世界基督教势力仍很强大,民族主义仍有很大市场,因此,今天的欧米言行背后,很容易看到昔日反犹主义的影子,用反犹主义的大棒要求最大的施害者时刻注意保持政治正确,对于基督教世界是警钟长鸣。中国对于以色列、犹太人,该称赞、该同情、该批评、该反对,都该实事求是。试图用反犹主义的道德威慑向中国发布封口令,那不可能。只不过中国人如果要批评犹太人或以色列,应防止落入西方反犹传统的逻辑。而应该采取联合国认定的中国传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人类普遍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历史和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