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文书后的活动
在签署了文书之后,根据法律公证人在短时间内应履行一系列的职责,一方面保证向国家交纳税款,另一方面向第三方宣布和向所有公民保证交易的安全。
在短期内公证人应履行的职责:
a) 在税收局登记文书和为客户交纳有关的税款;
b) 在公共登记处存放文书——保证购买方和整个集体的利益——让所有人(技术上称为第三方)确实了解文件。在管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处档案室存放文书是法律规定的,目的是让所有人知道谁是不动产的主人,他是否有抵押或其他约束。
c) 地籍过户,这样更新地籍册。
公证人报酬多少?
1%。没有规定或预定的价目。因此报酬取决于购买方和公证人之间的自主谈判。如果有要求,如果被要求,公证人有责任提出书面的预算,详细描述其报酬和应付的税费。纯粹提示性价格,在实践中一个价值为20万欧元的不动产交易报酬不超过1%。
其他还有哪些购买的成本?
如果有房地产中介(称为房地产公司)插手,购买方应付相关报酬。纯粹指示性提示,在实践中如上述价格的不动产购买报酬一般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