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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外国代孕母亲诞生的孩子不久有可能登记进法国民政登记簿,检察院8日首次提出赞成意见,现在要看最高法院是否采纳检察院的意见。
据法新社报道,为梅纳森夫妇辩护的布杰拉达律师高兴地说,“这是一个根本的转变,是请求最高法院更改判例的时机,让法国的法律与国际公约相吻合。” 纳森夫妇六年来一直为争取让双胞胎女儿在法国民政簿上登记而奋争。这两个女儿由美国一位代孕母亲于2000年诞生。 当时,根据加利福尼亚的法律给孩子出具了出生证明。梅纳森夫妇被指定为孩子的父亲和母亲。 但是,当他们回到法国的时候,由于法国视代孕为非法行为,因此司法部门否认他们拥有这项权利。 检察院一直试图取消在法国民政簿上进行的登记。 2005年底,克雷代伊检察院判定这项请求不可受理。两年之后,巴黎上诉法院证实了这一判决。 2008年12月份,最高法院判定检察院有理,判定登记孩子出生无效,理由是有悖于公共秩序。 最高法院要求巴黎上诉法院重新审案,后者证实了亲子关系,但是拒绝对孩子的出生予以登记。 梅纳森夫妇再度告上最高法庭。而检察院8日作出戏剧性的改变,支持梅纳森夫妇的请求,援引欧盟人权公约第8条,即尊重私生活和家庭生活,要求取消上诉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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