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音机在两则路况报导之间(路况报导听起来总像是世界末日到了),穿插播放了披头士的歌《生命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我想写:披头士的“老”歌,但这只是没有必要的叠床架屋,他们最后一次录音可追溯到一九七〇年,他们的歌没有不老的。经过布隆尼森林的时候,宝马像飞毯似的滑行,车像茧,像甜美、豪华享受的茧。我的司机很亲切。我对他说明我下午的计划:到我前妻那里去接我儿子,天黑以前我要接他到巴黎。他们住在距离巴黎四十公里的地方。
一个半小时以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到了那栋我生活了十年的房子前。大花园里笼罩着雾,以前幸福时光的笑声、叫声仍在回响。提奥菲坐在背包上,在门口等着我们,等着度周末。我很想打电话给芙罗兰,我的新女友,听听她的声音。但是她应该到他爸妈家去做礼拜五晚祷了。看完戏后我再跟她见面。我只参加过一次犹太家庭的这种礼拜仪式。那是在这里,在蒙特维尔,一位老突尼斯医生家里,我的孩子就是他接生的。从这里以后,我的记忆就变得支离破碎。我的视线模糊,我的头脑混沌。我还坐到车的驾驶座上去开车,想办法集中精神看仪表板上的灯光指示。我的操控慢下来。在车灯的照射下,我几乎没办法辨别是不是该转弯了,而这条路我已经走了千百趟。我感觉到汗水成串地滴在我额头上。和对面的来车交会时,我把一辆车看成了两个影像。到了第一个交叉路口,我和司机换位子。我跌跌撞撞地从车里走出来,几乎站不稳。我倒在后座。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把车子掉头开到小镇去,我的小姨子迪安娜住在那里,她是护士。到她家门口,我意识昏沉地请提奥菲跑去叫人。不一会儿,迪安娜来了。她只检查了我几秒,就下达指令:“送医院。愈快愈好。”到医院还有十五公里。这一次司机加足了马力,火速前进。我觉得自己很异常,就好像吃了迷幻药,我告诉自己这玩意儿不适合我这个年纪。我压根没想到我可能就会这样死去。在曼特的路上,汽车尖声嘶吼,我们一路超车,以响亮的喇叭声剪出通路。我很想说几句这种话:“等等。我现在好多了。不需要开这么快,免得出车祸。”但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我的头一直晃,控制不了。今天早上披头士的歌又回到我脑海。And as the news were rather sad, I saw the photograph. (虽然这个消息让人悲伤……我看了照片……)很快就到了医院。有人从四面八方跑过来,有人把我摇晃的手臂架在推椅上。车门轻轻关上。有人告诉过我,听关车门的声音就知道车子好不好。我觉得走道上的灯光很刺眼。电梯里,有陌生人热情地为我加油,披头士唱到“生命中的一天”最后一句。钢琴从六楼掉下去。在它还没有触地,还没摔坏以前,我还有时间想最后一件事:看戏非得改期不可。我们就算现在赶去也会迟到。明天晚上再去吧。哦,对了,提奥菲人在哪里?我沉陷于昏迷。